来源: 黑龙江哈尔滨消防设计 2021-03-17 09:52:00
消防改革一直是消防业内关注的重点,近期关于消防写入《民法典》、刑法修正案、新《消防法》等内容,在消防行业引起了一阵热议。
接下来我们就来谈谈近期消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
消防写入《民法典》,强化公共管理全力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始施行,“消防”被明确写入了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因为物业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导致火灾的案例,现实生活中有很多,2017年的杭州保姆纵火案中的物业消防问题就引起的广泛关注。
建筑火灾尤其是居住建筑火灾,在火灾总起数中占比很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消防设施使用或维护保养不当,物业服务人不愿承担消防管理责任。
在今年召开的两会上,根据全国政协委员杨军的调研,目前高层民建的消防安全消防责任落实缺位、消防设施和控制系统形同虚设、安全隐患突出是主要环节。
由此,他建议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此次消防写入《民法典》,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因为今后处理物业符合和业主之间的民事关系提供法律依据,推动各方面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刑法修正案:不出事故,也追究刑责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开始施行,对消防行业意义重大。
新增条款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是我国刑法第一次对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未造成其它严重后果,但有现实危险的违法行为提出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不重视安全生产,即使不出事故,但存在现实危险,也可以追求刑事责任,充分说明了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开始注重从源头上保障安全问题。
消防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工作也讲究的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以前关闭、破坏、篡改、销毁消防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等违法行为,可能只是行政处罚,而刑法修正案施行之后,这些行为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消防安全领域的修改内容还包括,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名称和情形进行补充,新增“危险作业罪”,还有将公共安全领域的安全评价纳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调整范围。
新《消防法》修改内容
此次新《消防法》涉及修改的内容较多,主要包括:
一是一些称谓的调整,消防救援机构取代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取代了公安消防队。
二是职能机构主体及作用的转变。
住建部承担建设工程审验相关工作、相关行政处罚工作,部分信息报送工作。
应急管理部被赋予新的职能:
对辖区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制订和公布消防产品相关政策;
向本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重大火灾隐患等。
三是关于消防备案、验收、抽查等内容的修改。
关于消防设计文件备案与抽查,原来除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实行备案和抽查制度。《消防法》修订后,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关于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或者设计不合格的,原来消防法规定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抽查不合格的停止施工。《消防法》修订后,规定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其他
在这次两会报告中提出,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在这个大框架下,消防改革将继续深入发展。
报告在2021重点工作中关于职业资格考试还提到,“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对于考取消防工程师、注安师等带来新的变化。
为全面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防范,消防救援局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
北京年初就开始在全市试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度,由“先检查后发证”调整为“先发证后核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公布,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分工,规定特定场所消防管理要求,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河北石家庄3月9日众鑫大厦发生火灾,当天就印发了《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在对消防的预防与监管反应速度相当快了。
陕西印发了《陕西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在总平面布局、灭火救援、防火分区、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和避难、建筑构造、消防设施等方面可以指导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