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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非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要件

来源: 黑龙江哈尔滨消防设计 2020-09-26 04:07:29

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既有建筑非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哈尔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申请表(哈尔滨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

(二)房屋产权等证明文件。(租赁合同)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划部门应出具相关意见)。

(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和设计文件报告书(原件)及合格书(需申请人提供材料)。

(五)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法定应当发包的,提供中标备案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通知书)。

(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工程清单(哈尔滨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

(七)施工现场基本具备施工条件承诺书(哈尔滨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建设资金已落实承诺书,安全监督申请承诺书。

(八)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道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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